阆中市有关部门为了改善群众的居住环境,提高生活质量。投资4.7亿人民币,规划了8.3万平方米用地,对朱家山棚户区进行规划改造。
从该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外墙公示栏中我们获知,建设单位是阆中市城市建设经营投资有限公司,内江市东兴建筑工程公司承建。
我们投诉上述两家公司无视该民生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在施工过程中偷工减料,大量使用了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和施工规范要求的建材,埋下了安全隐患。
在该棚户区改造项目,我们发现安装的PVC-U塑料建筑排水管是川汇塑胶生产,管道上标志有dn110*2.8字样。根据《建筑排水塑料管道安装规范》规定:安装公称外径110mm建筑塑料排水管,其管材壁厚不得低于3.2mm。因此,我们质疑该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所安装的塑料排水管,其管材壁厚仅有2.8mm,明显低于塑料管道安装规范要求,不符合塑料管道安装规范,同时存在安全隐患。
“千里之堤,毁于蚁穴”,不要认为建筑塑料排水管只是建筑辅材,其壁厚若低于塑料管道安装规范要求,随时有爆管的风险,不仅浪费了水资源,还会给住户带来了不同程度的困扰和安全隐患。
我们希望阆中市政府和相关单位应该把群众的利益和安全放到首位,高度重视该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存在的问题,认真排查,彻底整改,消除安全隐患,让我们群众真正感受到“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