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循环经济产业园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于2021年7月21日通过巴中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2021年第2次全体委员会审议,并按照审议意见对规划进行优化完善和提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八条、《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七条的相关规定,现向社会进行规划公告,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陆巴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点击“意见征集”栏目,浏览征求意见稿文本并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巴中市经开区尚府路271号A1-312 巴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空间规划科。
以节约资源,与新增循环经济企业孵化园区互相兼容为主要目的,与循环经济企业孵化园区项目互为补充,统筹规划园区固废处理项目以及公共基础设施工程。
保证本次规划与巴州区循环经济企业孵化园区的项目合理衔接、互为补充,统筹规划园区的公用基础设施工程。
进一步完善园区功能结构,使各类固废以及次生污染物在园区内得到完善有效的处理。
本次规划区总用地面积为1232.76亩,其中循环经济企业孵化园区用地413.91亩,城市固废资源化处理区用地533.51亩,发展预留地141.97亩,道路用地143.36亩。
巴州区循环经济企业孵化园区主要包含:生产区、生活及办公区、停车区以及公交消防配套区;
功能说明:生产厂区分两期修建,为园区内主要生产单元,主要发展石制家具及新型建材、科技环保材料、钢材加工等产业。
本规划采用城市单位建设用地综合用水量指标法进行预测,预测结果:园区通过市政管网供水的总需求暂不考虑垃圾焚烧厂用水量。规划按日变化系数1.5,时变化系数1.8进行取值,则园区内最大日用量水设计为2466m3/d,最大时用水量设计为123.3m³/h,根据实际情况和光辉镇控规,该园区生活用水由巴中市城市自来水厂统一供给;生产用水由光辉乡西北侧的工业用水水厂供给。
给水管道布置成环状,路幅总宽大于40m,配水管道原则上布置成双管,其余为单管,管道位于两侧人行道下。供水主管采用DN200球磨铸铁管,支管采用DN100球磨铸铁管。
规划巴中市固废循环经济产业园区排水体制采用雨、污分流制。污水在设计充满度的管道中的最大流速按不超过0.6m/s进行控制,园区最大污水管管径为d500,污水管道平均埋深3.0~6.0m。路幅宽度大于40m,按双侧布管设置;路幅宽度小于40m,按单侧布管设置。
本规划污水处理后的中水主要用于园区道路及绿化区域浇洒、洗车,每天使用中水总量为688m³。
整个园区雨水汇水总量为14.45m³/s,管道设计流量按规范不超过5m/s的流速控制。本次规划中,最大雨水管管径为d1200,最小为d800,雨水管道平均埋深1.5~5.5m。路幅宽度大于40m,按双侧布管设置;路幅宽度小于40m,按单侧布管设置。
园区用电总计算负荷约为17644.5KW,焚烧发电厂所发电量除满足厂区用电消耗外,剩余电量通过设置一台主变压器升压至110KV,就近送往当地电网。园区其它设施可从焚烧厂110KV变压器接线
雨水管道:重力流管道,主要解决路面水及流域范围内的雨水排除,一般也较深(仅次于污水管道),约1.5~2.5m;
园区内部主干道采用14m宽双向四车道,两侧分别设置5m宽人行道;次干道采用10m宽双向两车道,两侧分别设置3m宽人行道;厂内道路考虑采用类型:7m宽双向两车道,两侧分别设置1.5m人行道,6m宽双向两车道,不设人行道。10
景观环境的规划和设计应符合园区的整体规划,可采用适当的工程措施为植物生长提供合适的条件,使其既能与周围山体植被与景观相协调,又能与园区内的建筑物和植被相适应。
园区污染物排放监管实行三级监管体系:第一级由园区内各企业自行监管,第二级由园区管理机构和居民组成委员会监管,第三级由政府和环保部门、固废主管部门组成联合监管部门,整体监管。
园区规划期内总投资达14.63亿元,其中近期主要设施投资约9.9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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