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要求年底全面完成全国水管体制改革任务
栏目:家装水管系列 发布时间:2024-10-25
login_杏宇·(官方)代理招商直营平台_杏宇, 为督促各地加快水管体制改革步伐,水利部于近日下发了《关于确保2008年底全面完成水管体制改革任务的通知》(水建管〔2008〕89号,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明确要求2008年底全面完成全国水管体制改革任务。  《通知》从全面完成基础工作、足额落实两费、大力推进内部改革、切实抓好改革验收、积极探索深层次改革问题等5个方面,对改革的目标任务作了具体要求,同时,强调各地要以两费落实为重点,采取切实

  为督促各地加快水管体制改革步伐,水利部于近日下发了《关于确保2008年底全面完成水管体制改革任务的通知》(水建管〔2008〕89号,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明确要求2008年底全面完成全国水管体制改革任务。

  《通知》从全面完成基础工作、足额落实两费、大力推进内部改革、切实抓好改革验收、积极探索深层次改革问题等5个方面,对改革的目标任务作了具体要求,同时,强调各地要以两费落实为重点,采取切实措施,确保2008年底全面完成改革任务。水利部将严格奖惩措施,从2009年起,凡是改革任务未完成、两费落实不到位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部一律不予受理和审批其新建水利项目。

  为切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2002〕45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确保改革目标的实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实施意见》颁布实施5年来,在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与大力支持下,通过广大水利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全国水管体制改革工作取得明显进展。中央直属工程全部完成改革任务,一些省基本完成水管体制改革任务。全国15100多个水管单位中,80%的单位已完成定岗定额测算,58%的单位已完成分类定性。落实公益性管理人员基本支出40亿元,占应落实经费的48%;落实公益性工程维修养护经费30亿元,占应落实经费的35%。特别是,一些地区从水利建设基金和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中明确一定比例用于水利工程维修养护,一些地区从省级财政中拿出专项资金支持贫困市县解决水利工程公益性管理人员基本支出和公益性工程维修养护经费(以下简称“两费”),一些地区采取财政统一补交欠缴养老保险金等措施筹集水管单位职工社保资金等,有效落实了“两费”,解决了职工的后顾之忧,保证了改革的顺利推进。但从总体上看,全国水管体制改革进展很不平衡,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依然突出。一是认识不到位,重视不够,有的地方甚至连基础工作还没有全面完成,阻碍着改革的全面推进。二是“两费”落实仍是改革的难点问题。目前,全国“两费”落实率总体水平不高,即使在东部地区有的省份也不理想,中西部地区市县所属工程“两费”落实的难度更大,到位率很低。一些地方、一些单位还存在拖欠职工工资问题。三是人员分流渠道少、难度大,社会保障水平低。

  水管体制改革是消除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机制弊端,建立水利工程良性运行机制,保障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粮食安全和生态安全的重要举措。全面完成水管体制改革任务,实现水利工程良性运行,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可靠保障,是水利工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体现,也是实现水利又好又快发展的必然要求。各地要进一步转变观念,提高认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实施意见》的要求上来,把水管体制改革摆在当前水利改革与发展的重要位置,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采取切实措施,着力推进,按《实施意见》要求全面完成水管体制改革任务。

  《实施意见》要求,用3~5年时间,初步建立符合我国国情、水情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为此,各地要在2008年底前全面完成改革任务。具体目标任务是:

  全面完成基础工作。2008年3月底前全面完成定岗定额测算和分类定性等改革基础性工作。

  足额落实“两费”。2008年底前,各地区、各单位“两费”要落实到位,个别“两费”暂时不能足额到位的水管单位,要有政府及相关部门近期分步到位的承诺文件和实施计划。各地要加强节点控制,制定分期目标,努力提高“两费”落实比例,保证 “两费”按计划足额落实到位。

  大力推进内部改革。完善劳动人事制度改革,实行竞争上岗,推进管养分离。妥善安置分流人员,落实社会保障政策。积极解决拖欠职工工资问题。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保证水管体制改革顺利推进。

  切实抓好改革验收。2008年6月底前,省直工程应全部完成验收,市(县)重点工程应基本完成验收。改革工作要在2008年年底前全部完成省级验收。

  积极探索深层次改革问题。在推进管养分离,深化内部改革的同时,注意培育维修养护市场,引入竞争机制,积极探索公益性资产的有效管理方式,促进水利工程管理的规范化、现代化。

  鉴于水管体制改革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复杂性,各地要以“两费”落实为重点,采取切实措施,大力推进水管体制改革各项工作,确保2008年底全面完成改革任务。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水利部门要高度重视水管体制改革工作,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狠抓落实,班子成员要齐抓共管,形成合力。要带着责任、带着感情抓改革,要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汇报,努力争取得到各级党政领导的重视,发挥政府在改革中的主导作用,赢得相关部门的理解与支持,确保改革顺利推进。各地要建立健全水管体制改革责任制,落实各级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水管单位的责任,把任务分解到人,把责任落实到人。要把改革的推进情况纳入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年度绩效考核内容。要建立改革责任追究制度,严格责任追究。

  二是着力落实“两费”。各地要把“两费”落实作为改革的重中之重,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努力开辟“两费”落实渠道,切实保证“两费”足额到位。各级水利部门要积极向当地政府汇报,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努力筹措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岁修资金,按《实施意见》要求,调整水利建设基金和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的使用结构,确保水利建设基金用于工程维修养护的比例不低于30%;调整水资源费等水规费的使用结构,安排一定比例用于水利工程管理。对改革滞后地区尤其是贫困地区,要积极争取省级财政给予重点扶持,建立专项转移支付,首先解决公益性管理人员的基本支出,及时足额发放水管单位职工工资,保持队伍稳定。要深化水价改革,建立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和有效的水费征收机制,努力增加水费收入。

  三是妥善安置分流人员,积极落实社保政策。各地要努力开辟安置渠道,妥善安置分流人员。要积极探索落实社保政策的有效途径,努力促成社保政策和措施的出台和落实,进一步扩大社保政策的覆盖面,解除水管职工的后顾之忧,在改革中保持和谐、稳定。

  四是加强督促检查。各地要建立水管体制改革督查和通报制度,落实厅(局)领导分片包干负责,对照改革进度计划加强监督检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要与政府督察室、发展改革、财政、编制等相关部门联合组成政府督导组,对所辖市、县和水管单位进行督查,以增强督查效果,加大推进力度。各流域机构要加大对流域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管体制改革的督促检查力度。水利部将组织督导组,对全国水管体制改革落实情况进行督导。

  五是落实奖惩措施。各地要将水利项目审批、资金安排、水利评先奖励、年度考核等与水管体制改革挂钩,切实落实激励与制约机制,积极促进改革工作。从2009年起,凡是改革任务未完成、“两费”落实不到位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部一律不予受理和审批其新建水利项目。

  各地要认线年来水管体制改革工作的完成情况,按照《水管体制改革工作总结报告提纲》(见附件)要求,形成书面材料,并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水管体制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水建管〔2006〕211号)建立的改革进展情况通报制度要求,做好总结材料的上报工作。

  4、两项经费(公益性人员基本支出、公益性工程维修养护经费)落实情况及经费落实渠道(省级财政或水利建设基金、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等相关费用的调整使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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