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主要工程内容包括新建供水干管、新建村镇供水管网、水厂改造、新建增压泵站、一体化净水站和智慧水务
(一)供水主干管:那大水厂往西沿琼西北灌渠铺设供水主干管,管道管径为DN500-DN800,总长142千米。
(二)村镇供水管网:进村次干管及支管(管径dn200-DN500),总长372千米;完善324个自然村、农场居下辖的110个分队内部配水管网(管径dn25-dn160)建设,总长1246千米。
(三)水厂改造:大雅水厂、雅星水厂及大成水厂改为清水增压泵站,春江水厂、红洋水厂作为备用水厂。
(四)增压泵站:设置中途加压泵站4座、清水池1座,确保用户端服务压力和水质。
(五)一体化净水站:雅星镇东南地势高的偏远自然村及农场分队,采用一体化净水站就地取水净化以节约投资,共新建13座一体化净水站。
(六)智慧水务:给水管网布置流量、压力、水质监测点,实现远程监控和统一调度。
本项目总投资为146856.6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123575.9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16476.40万元,预备费为6804.30万元。
资金来源:已落实2023年儋州市新增地债资金16890万元,其余资金拟通过申请市级财政或上级资金等多渠道筹措解决。
五、请督促设计单位按照评审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优化、深化工程设计方案。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和招标投标要严格按照本批复建设规模、内容和投资进行,不得擅自更改设计方案、增加建设内容或提高建设标准。项目建设必须符合规划、选址、用地相关要求。同时,加快落实建设条件,及时开工,确保工程建设进度和质量。
六、加强工程建设管理,认真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度。严格遵守《儋州市西区供水及配水管道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报批承诺书》中各项承诺,非政策调整、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导致工程造价超过本批复概算的,原则上不予调整概算。
八、其他事项请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海南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琼府〔2019〕6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意见》(琼发改投资〔2017〕1845号)及《儋州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等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