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水务发展“ 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栏目:排水排污管系列 发布时间:2024-08-22
login_杏宇·(官方)代理招商直营平台_杏宇, 《海南省水务发展“十三五”规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根据国家“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的总体部署和水利部、省政府有关要求,制定本规划。  “十二五”时期,海南水务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加强,重大水利工程全面提速,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基本建立,水务改革稳步推进,基本完成了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五年来,全省水务投资226.08亿元,其中中央投资109.7亿元,年均投资45.22亿

  《海南省水务发展“十三五”规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根据国家“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的总体部署和水利部、省政府有关要求,制定本规划。

  “十二五”时期,海南水务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加强,重大水利工程全面提速,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基本建立,水务改革稳步推进,基本完成了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五年来,全省水务投资226.08亿元,其中中央投资109.7亿元,年均投资45.22亿元。大规模的水务投资和建设,对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起到重要基础支撑作用,为国际旅游岛建设提供了水安全保障。

  1.防汛抗旱减灾能力进一步提高。立足于五个“100%”,科学防控、有效应对,最大限度减轻洪涝灾害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2011~2015年,共防御热带气旋33个,抗击登陆台风8个。数次应对区域冬春连旱和持续干旱。启动建设防汛抗旱指挥系统,信息化水平加快提升。

  2.重大水利工程稳步实施。红岭水利枢纽工程2014年11月下闸蓄水,红岭灌区工程2015年2月开工,南渡江引水工程2015年10月开工,迈湾和天角潭水利枢纽工程前期工作加快推进。

  3.民生水利发展成效显著。全面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中小河流治理、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建设等民生水利工程。基本解决149.53万农村居民饮水安全问题,完成794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18个市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全覆盖。

  4.城乡供排水能力持续提升。全省新改扩建自来水厂34座,铺设供水管道2563公里,新增供水规模40.4万立方米/天。新改扩建污水处理厂15座,铺设污水管道1184公里,新增污水处理规模18.2万立方米/天。

  5.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初步建立。全面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划定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指标分解到市县。开展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工作,进一步完善了水资源管理责任体系。

  6.水生态文明建设加快推进。制定《全省城镇污水及水保采砂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全面启动64条城市内河(湖)水污染综合整治,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95.88平方公里,严厉打击河道非法采砂行为。依托“多规合一”,全面划定水利生态红线,纳入全省生态红线.重点领域改革取得积极进展。加大水务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攻坚力度,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和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简政放权、投融资体制、水价改革、建管体制等改革取得新进展。

  8.依法治水管水得到加强。《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海南省河道采砂管理规定》等一批治水管水法规规章颁布(修订)实施。开展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及水利工程确权划界,加强河道采砂、河湖管理等监督执法,加大水事纠纷调处力度和违法案件查办力度。水利规划体系不断完善,一批专项规划编制完成。第一次全省水利普查工作圆满完成,取得丰富成果。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是加快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关键五年,是深入推进国际旅游岛建设的重要时期。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完善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大规模推进农田水利、加强水生态保护、系统整治江河流域、连通江河湖库体系等任务要求,为“十三五”水务发展改革指明了方向,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持和保障。《海南省总体规划》将“水网”确定为基础设施建设“五网”之一,提出了构建防洪抗旱减灾、水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水资源与水生态环境保护三大体系的目标任务。

  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对“十三五”水务发展改革提出了新任务新要求: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要求加快完善水务基础设施网络体系,强化水资源管理,全面提升水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实现全省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的普遍提高,要求着力解决好水务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问题,加快推进水务公共服务均等化,强化保障和改善民生。实现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要求坚持人水和谐,加快转变用水方式,着力缓解水资源水环境约束趋紧的矛盾,推进水务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完成水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和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加快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创新引领、法制保障的水务体制机制,推进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目前,我省水安全保障能力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要求还存在不小差距。主要是工程性、功能性缺水问题仍然突出,江河防洪体系不完善,灌区配套建设滞后,节水灌溉率偏低,水生态水环境风险高,水资源保护难度大,城乡供排水安全存在风险,水务建设管理体制机制不健全,水务市场化程度低,水务建设历史欠账较多,主要指标与全国仍有较大差距。

  总体来看,我省“十三五”时期水务仍处于补短板、破瓶颈、增后劲、上水平的发展阶段,是加快完善水务基础设施网络、全面深化水务改革、有效破解新老水问题、构建全省水安全保障体系、加快推进水务现代化进程的关键时期。要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保障水安全和加快水务发展改革的总体部署,立足省情水情,进一步加快水务发展,深化水务改革,着力构建适应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和人民群众期待的水安全保障体系。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积极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新时期治水思路,在“多规合一”引领下,以全面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为主线,以补齐水务基础设施短板为抓手,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出发点,以强化生态保护为前提,以全方位提升水治理能力和体系现代化为突破口,着力构建合理高效的水网保障体系,为海南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国际旅游岛、谱写美丽中国海南篇章提供水安全支撑。

  以人为本,服务民生。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国际旅游岛建设,加快补齐水务基础设施短板,着力解决防洪、供水、水生态等民生问题。加大对贫困地区帮扶,解决因水致贫问题,实现全面脱贫。

  统筹兼顾、均衡发展。坚持全省统筹、区域协同、城乡一体,以流域为单元,强化水资源整体开发、利用、节约、保护。把节水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和生产生活全过程,加强用水需求侧管理,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

  保护优先、生态稳定。坚持保护优先、自然修复为主,树立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思想。加强河湖管理水生态保护,更加注重水源涵养、水土保持、河湖连通、退耕还湿、生态修复等措施,协调解决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水灾害问题,有效提升河湖水生态系统稳定性和生态服务功能。

  深化改革、创新驱动。坚持政府和市场两手发力,充分发挥公共财政的基础保障和引导作用,建立权力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的投资环境,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水务工程建设和运营,促进水务全面发展。

  依法治水,科学管水。进一步健全完善水法治体系,依法加强水资源水环境管控,有效协调涉水利益,规范水事行为。不断提高水务工作科学化、法治化水平,提升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

  到2020年,初步构建工程网、管理网、信息网三网合一的“水网”体系,扭转我省水务建设滞后局面。加快完善防洪减灾体系,提高防洪减灾能力。推进灌排渠系和节水型灌区建设,打通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加快城镇供排水设施建设,提升城乡供水排水治污能力。强化以流域为单元的水资源与水生态环境保护,建设水生态文明。

  防洪抗旱减灾目标:建立完善防汛抗旱指挥体系,提升防灾减灾决策水平和应对能力。沿江沿河重点防护区防洪标准达到50~100年一遇,重要镇区防洪标准超过20年一遇,中小河流重要河段防洪标准达到10~20年一遇,主要低洼易涝地区排涝标准达到5~10年一遇,其它防洪保护区及主要海堤工程达到要求标准,重点区域和城乡抗旱能力明显增强。全岛洪涝灾害和干旱灾害年均直接经济损失占同期GDP的比重分别控制在1.8%和1.0%。

  节水社会建设目标:水资源开发利用效率大幅提高,水资源消耗总量得到有效控制。全省年用水总量控制在50.3亿立方米,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15年降低25%。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70。地级城市全部达到国家节水型城市标准要求。

  农田水利建设目标:基本完成大型灌区、重点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规划任务。多措并举打通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实现骨干工程与田间工程“两头接”,热带高效农业水利保障能力明显提升。新增农田有效灌溉面积280万亩以上,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20万亩以上,全岛节水灌溉工程面积大于550万亩。

  水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强化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基本建立水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水利生态红线各项管控措施得到强制执行。城镇和工业用水、大型灌区和重点中型灌区农业灌溉用水计量率分别达到85%、70%以上。全岛重要江河湖库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95%以上。水土流失率控制在5%以下,河湖生态环境水量基本保障,水生态系统稳定性和生态服务功能逐步提升。

  城乡供排水目标:城乡供水一体化程度进一步提高,供水工艺全面升级,城乡平均供水普及率达85%以上,水质达标率100%。全省特色小镇及重点镇、部分重点农林场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新老城区污水基本实现截流并网,雨污分流,平均污水集中处理率达65%以上。全省城镇内河(湖)水环境只升不降,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城市河湖水系连通性增强,非常规水源利用率基本接近国家平均水平。

  水务行业管理目标:全面推行“河长制”,为维护河湖健康、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水库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重建轻管问题得到基本解决。建设管理改革取得突破,应用多种投融资模式,利用市场手段解决资金、施工和管理问题。推进水权、水价改革,发挥水权的“牛鼻子”作用和价格的杠杆作用,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

  水文化建设目标:重点地区水景观带建设取得进展,水利风景区、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建设继续推进,水文化研究取得初步成果,水文化得到广泛传播,有利于水文化发展的体制机制基本形成,水经济产业初步建立。

  注:乡镇供水普及率现状高于全国水平,初步拟定“十三五”目标值略高于全国。再生水利用率现状低于全国水平10.5个百分点,初步拟定“十三五”目标值略低于全国。

  结合海南岛水系特点,统筹全岛水资源,围绕我省总体开发布局和主体功能区布局,以天然河流为经线、人工渠系为纬线、水库工程为节点,初步构建区内连通、区间互济的东、南、西、北4个区域子网。

  1.琼东片区。依托万泉河左源大边河,新建红岭灌区工程,以灌区渠系及引龙(州河)补红(岭灌区东干渠)为纬线,红岭水库为调蓄主体,长藤结瓜中南水库等15个中小水库,实现万泉河流域与南渡江水系及东北部独流入海河流连通;依托万泉河右源乘坡河,新建牛路岭灌区工程,以灌区渠系为纬线,牛路岭水库为调蓄主体,长藤结瓜区内万宁水库等7个大中小型水库,实现万泉河与东部独流入海水系连通,提高区域水资源的整体调控能力;建设文昌市防洪防潮除涝综合治理工程,构建万宁、琼海、屯昌、文昌、定安东部水网。

  2.琼南片区。依托昌化江、宁远河、三亚河、藤桥河,建设乐亚水资源配置工程,乐东县以南巴河引水工程为纬线,长茅水库为调蓄主体,实现昌化江及望楼河连通;三亚中西部以大隆水库与三亚中部水厂连通工程及沿程补水渠道为纬线,大隆水库为调蓄主体,沿途结瓜水源池等3座中小型水库,补水汤他水,实现宁远河与三亚河的连通;三亚东部以保亭毛拉洞水库、报导水库与三亚赤田水库的连通工程为纬线个水库为调蓄主体,实现宁远河与藤桥河连通,提高区域水资源调控能力,构建三亚水网。

  依托万泉河、陵水河,新建保陵水库及陵水县水网工程,以引乘(坡河)济小(妹)工程为纬线座中小型水库,实现万泉河二级支流咬饭河与陵水河连通,陵水河上游远期新建保陵水库,中游改扩建都总及梯村水坝,构建干支流、上下游、流域内外联合调度的陵水、保亭水网。

  3.琼西片区。依托昌化江,新建引大济石及昌江县水系连通工程,以大广坝水库与石碌水库连通工程、大广坝昌江分干及石碌灌区为纬线,大广坝水库、石碌水库为调蓄主体,沿途补充昌江县境内中小型水库及水系,实现昌化江干流与石碌河连通,盘活昌江县水资源,减轻蓄水与防洪矛盾,保障区域及核电供水安全,构建昌江、东方西部水网。

  4.琼北片区。依托南渡江,新建迈湾水利枢纽工程及灌区工程、天角潭水利枢纽工程、琼西北供水工程,以松涛灌区、迈湾灌区渠系为纬线,以松涛水库、南渡江引水工程、迈湾及天角潭水利枢纽工程为调蓄主体,以大带小、长藤结瓜福山水库等33个中小型水库,实现南渡江与春江、北门江、大塘河等独流入海河流的连通;开展“五河一库”(文澜江、光村水、北门江、春江、珠碧江及松涛水库)水生态修复,构建海口、澄迈、屯昌、临高、儋州、白沙北部水网。

  以三大江河为主干水系,以中小河流为枝干,在充分利用现有蓄引提工程的基础上,新建一批水利枢纽工程和水系连通工程,着力解决工程性缺水问题,构建海南岛全域水资源保障体系,支撑海南国际旅游岛发展。

  1.加快重大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加快实施列入国务院172项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的红岭灌区工程、南渡江引水工程、迈湾水利枢纽工程和天角潭水利枢纽工程建设。开工建设琼西北供水工程、昌化江水资源配置工程、保陵水库及陵水县水网工程、迈湾灌区工程、牛路岭灌区工程5项水资源配置工程。

  2.实施江河湖库水系连通工程。针对市县区域内存在的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不足,河湖水系沟通不畅,水生态系统脆弱,水环境恶化等问题,采取合理的疏导、沟通、引排、调度等工程和非工程措施,实施29项江河水库水系连通工程,建立或改善江河湖库水体之间的水力联系,整体提高市县域水源调配能力、防灾减灾能力、河湖保护能力。力争到2020年,全面达到《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对河流水质考核目标要求,城区主要中小河流水质保持持续良好,城镇内河(湖)水污染问题得到解决,实现“引排顺畅、水源互济、灌溉保障、水清岸绿”。

  3.新建一批城乡供水水源工程。新建洋隆水库、南巴河水库、利拉岭水库和55座小型水库,实施梯村水坝、都总水坝等加固改建工程。建设城镇应急备用水源,提高城镇供水保障率,增强城镇应急供水能力。统筹已有和规划水源工程,构建逐步完善的水源工程体系,提高供水安全保障能力。

  4.实施农村饮水巩固提升工程。在原有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基础上,采用新建、扩建、配套改造、升级、联网等方式,实施农村饮水巩固提升工程,以管网延伸为手段,提高农村集中供水率,同步推进农村饮水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确保农村饮水安全。

  5.建设连通工程及应急抗旱备用水源工程。实施三曲沟水库引水工程、滨海新区和海花岛供水专线工程等连通工程,建设一批农村引提水和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实现多源互补,丰枯调剂,提高水资源统筹调

  加快实施红岭灌区工程、南渡江引水工程、迈湾水利枢纽工程、天角潭水利枢纽工程。

  加快推动琼西北供水工程、昌化江水资源配置工程、保陵水库及陵水县水网工程、迈湾灌区工程、牛路岭灌区工程前期工作,条件具备尽快开工。

  分年度实施29项江河湖库水系连通工程,包括三亚市东岸湿地公园—三亚东河连通工程、乐东县南巴河调水工程、海口羊山水库—白水塘湿地—响水河连通工程、文昌江水系连通工程等。

  新建洋隆水库、南巴河水库、利拉岭水库,加固改建梯村水坝、都总水坝。新建小型水库55座。其中,文昌市8座,白沙县3座,澄迈县6座,定安县3座,琼中县8座,屯昌县2座,陵水县3座,万宁市10座,临高县6座,东方市2座,乐东县1座,昌江县1座,海口市1座,五指山1座。

  连通工程 推进滨海新区和海花岛供水专线工程、三曲沟水库引水工程、大雅引水工程、三亚北部山区饮水安全工程、白沙西部地区供水工程、引乘济妹、报导水库至赤田水库连通工程等项目前期论证工作,条件具备尽快开工。

  抗旱水源 加快实施5个国定贫困县(白沙县、临高县、五指山市、琼中县、保亭县)应急水源工程、60个机电井项目和营盘溪引提水工程、大边河引提水工程、招咱河引提水工程,报导水库提水工程。开展陵水县、琼海市、定安县、屯昌县及乐东县共计2处引水和124宗抗旱井建设。

  重点解决5个国定贫困农村饮水问题。新建供水工程39处,管网延伸15处,改造配水工程146处,水质净化工程7处,配套消毒设备82台,更新配套管网79公里。受益人口总12.1万人,其中贫困人口4.5万人。

  加快实施其他市县农村饮水巩固提升。新建供水工程21处,管网延伸48处,改造配水工程38处,水质净化工程18处,配套消毒设备72台,更新配套管网67公里。受益总人口46.6万人,其中贫困人口5.6万人。

  1.实施大江大河防洪治涝综合整治。以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目的,结合流域水生态保护和修复,加快完善南渡江、昌化江、万泉河防洪减灾工程体系建设。实施南渡江、万泉河中下游干支流重要城镇河段防洪治涝综合整治,实施昌化江流域特别是河口段防洪治涝综合整治。完善各级各类预案,增加防风防汛抗旱物资储备,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2.推进重点中小河流治理。完成规划内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全面实施灾后水利薄弱环节中小河流治理项目。重点建设38条生态廊道,构建防洪达标、河道畅通、岸绿景美的中小河流水生态系统。继续推进中小河流治理5个重点县综合整治工程,连通区域水系、恢复河流生态。开展入海河流感潮河段和沿海重要城市海堤达标建设,完善防潮工程体系。

  3.加强重点洪涝灾害区综合治理。统筹实施文昌市境内文昌江、石壁河、文教河、珠溪河、北水溪等河流防洪防潮治涝综合治理,保障国家航天基地、三沙后勤保障基地防洪安全。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开展农村河道综合整治和水系连通建设。

  4.进一步推进山洪灾害防治。按照“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采取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的方式,加快推进以小流域为单元,覆盖全省的山洪灾害综合防治体系,提高小流域山洪灾害预防应对能力。完善现有水文监测站网及会商系统,配备必要的预警设施,编制市县级及防治区内乡村防御预案,强化群测群防体系,减少山洪损失。

  5.加快实施病险水库(闸)除险加固。重点实施松涛水库溢洪道改造和乐东长茅水库、昌江石碌水库、万宁沉香湾水库及22座新出现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适时推进文昌铺前水闸、万宁后安水闸、定安封浩水闸等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工程。分批完成全省水库入库公路及防浪(护)墙建设。进行水库砂石料标准化储备建设。

  开展三大江河水生态文明建设及综合治理工程,流域上游重点开展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流域中下游重点实施防洪治涝综合整治。改建南渡江龙塘坝及万泉河加积坝,整治嘉积城区及国际医疗先行区河道,治理昌化江河口,建设与加固堤防、海堤,沿河涵闸、泵站,整治排涝河道及滩槽,建设生态护坡和湿地公园,开展河道清淤疏浚和岸线.重点中小河流治理

  (2)藤桥河、陵水河、宁远河、望楼河和太阳河等5条集雨面积500平方公里以上且未纳入重大水利工程的河流,治理长度174公里。

  (3)山鸡江、北黎河、龙滚河、南罗河、龙尾河等5条独流入海河流,治理长度143公里。

  (4)新园水、竹山溪、南茶河、石滩河、南正水、太平河、排浦江、礼纪水、马岭河、东方水、南港河、酸梅沟、北沟、演州河、南洋河、演丰河、罗雅河、福创溪、白石溪等19条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与水系连通河流(均为纳入规划的结转项目),治理长度234公里。

  开展文昌市文昌江(文昌江干流、文城河、凌村河)、珠溪河、北水溪等河流及文城镇官坡湖防洪排涝综合整治,采取新建海堤,配套涵闸、涝区治理,河道疏浚,堤防整治等措施。

  开展藤桥西河(结转)、巡崖河居丁段、石壁河、招咱河、畅好河、海仔河、南雅河、加来河、头铺水、金聪河、南望沟、南桥水、沙河河、志愿河、抱套河等15条河流山洪灾害治理。

  新建松涛水库溢洪道检修闸室及金属结构、新建引水渠护坡及修复底板、更换工作闸门、相关控制系统及电气设备。实施3座大中型水库(长茅水库、石碌水库、沉香湾水库)和22座新出现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适时推进2座大型水闸(龙滚、后安),10座中型水闸(下园、东塔、墩友、笔架、西排城、烟堆、铺前、新桥、文曲、和乐)的除险加固。分批完成大中小型水库入库公路和防浪(护)墙建设。进行水库砂石料标准化储备建设。

  1.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强化节水约束性指标管理。严格落实水资源开发利用总量、用水效率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总量“三条红线”,实施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健全取水计量、水质监测和供用耗排监控体系。加快制定南渡江、万泉河、昌化江、宁远河、陵水河等重要江河流域水量分配方案。全面考核各市县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目标完成、制度建设和措施落实情况,严格控制流域和区域取用水总量。

  强化水资源承载能力刚性约束。严格执行以水定产、以水定城,重大规划及项目布局应与当地水资源条件和防洪要求相适应。严格执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制度,强化用水定额管理,严格执行重点行业、区域用水定额标准。严格水功能区监督管理,从严核定水域纳污容量。严格控制入河湖排污总量,对排污量超出水功能区限排总量的地区,限制审批新增取水和入河湖排污口。

  强化水资源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开展县级以上行政区水资源承载能力评价,建立水资源安全风险识别和预警机制。继续推进水资源管理系统建设,健全水资源监控体系,完善水资源监测、用水计量与统计等管理制度和相关技术标准体系,加强重要控制断面、水功能区和地下水的水质水量监测能力建设。

  2.大力推进重点领域节水。发展节水型农业,推进高效节水试点建设,在规模化经济作物种植区推行节水灌溉增效示范项目建设。加强生活和服务业节水,积极推动产业园区与风景旅游区中水设施建设,全省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深入开展工业节水,积极推进重点用水行业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推进三亚等城市海绵城市建设,充分利用雨洪资源和海水淡化补充生活用水。

  3.培养公民节水意识。开展节水公益性活动,大力宣传节水和洁水观念,鼓励和引导公众增强节约水、爱护水的意识,营造全社会亲水、惜水、节水的良好氛围。支持依托大中型水务工程建设教育展馆,发挥阶梯水价的市场引导作用,广泛发挥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参与节水的积极作用,强化社会监督。

  1.继续推进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继续推进松涛灌区、大广坝灌区等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以及大广坝灌区田间工程建设。大力发展节水灌溉,干支斗三级渠道采用防渗措施,大幅度减少输水损失。坚持灌排设施配套,进一步提高渠系水利用效率。加强田间工程配套,解决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问题,着力改善田间灌溉和排涝条件,增强农田旱涝保收能力。

  2.新建一批现代化灌区。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和现代化灌区建设要求,新建一批大中型灌区,保障国家南繁育种基地、国家冬季瓜菜基地“五基地一区”的灌溉要求。完成红岭灌区骨干及田间工程建设,开工新建牛路岭和迈湾大型灌区,建设现代化节水灌区渠系,完善全岛大型灌区建设布局。

  3.加强农业高效节水工程建设。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重点推进南繁育种基地陵水及乐东三亚片区水利设施建设。在海口等市县开展高效节水灌溉和高标准农田及田洋水利工程建设。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高效节水建设,提高南繁育种基地、冬季瓜菜基地、花卉基地、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体闲观光农业为重点的高效节水灌溉水平。

  4.着力推进水务扶贫攻坚。按照“六个精准”要求,在农村饮水巩固提升、农田灌溉保障、防洪抗旱减灾、水资源开发保护、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及行业能力、城乡供排水等方面,补齐贫困地区水务基础设施短板。在集中建设完成5个国定贫困县水务扶贫项目基础上,实现全省贫困人口水务脱贫全覆盖。

  1.红岭灌区工程加快实施红岭灌区工程,配套建设田间工程,实现骨干与田间“两头接”,同步发挥效益。

  继续推进松涛灌区、大广坝灌区续建配套。松涛灌区海口、澄迈、临高3片区骨干渠道续建配套,干渠长度257.8公里,建设田间配套工程。大广坝灌区昌江、东方两片区骨干渠道续建配套,工程长度31.35公里,建设田间配套工程。

  续建白沙县坡生灌区和保亭县三道灌区骨干渠道共7.8公里,共发展田间高效节水灌溉面积0.53万亩,同步完成田间工程配套。

  实施5个国定贫困县小农水项目,新建小水库、塘坝、引提工程和机电井等781处,改善灌溉面积6.67万亩,新增灌面3.45万亩,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0.96万亩。

  统筹相关涉农资金,对全岛耕园地田间工程进行配套建设,与骨干工程同步建设田间灌排渠系。

  加快实施南繁基地陵水和乐东三亚片区供水工程,解决26.8万亩南繁基地高效节水灌溉水源及田间续建配套排涝工程。

  实施海口等市县节水灌溉工程和田洋建设,建设高效节水灌溉和高标准农田16处,配套完善灌溉系统及排水系统等工程。

  开展三大江河水生态文明建设及综合治理、琼西北“五河一库”水生态修复工程,构建绿色生态廊道。重点实施海口、三亚城市内河水生态修复及综合整治。加强重要饮用水源地保护。实施水土流失重点区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管理。

  1.加快实施城市内河(湖)水生态修复及综合整治。全面消除城镇建成区劣Ⅴ类及黑臭水体,力争达到Ⅳ类水体,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继续实施92条城镇内河湖的综合治理,治理河道总长1003公里,湖泊面积18.3公顷。采取控源截污、清淤疏浚、水生态恢复及清洁小流域建设等措施,增强河湖水系连通性,消除劣V类及黑臭水体。

  2.推进重要江河湖库水生态修复与治理。重点实施三大江河、琼西北“五河一库”、重要水库等水生态修复与综合治理工程。结合三大江河治理,开展河道疏浚、滨岸带修复、湿地修复及河口生态修复,合理确定三大江河重要控制断面生态流量,保障三大江河生态需水要求。对琼西北文澜江、北门江、珠碧江、光村水、春江等易洪易涝及水污染严重河流进行综合整治,落实湿地恢复、生态护岸、河道疏浚等工程措施。对松涛、大广坝、红岭、牛路岭、湖山和尧龙等重要水库,实施隔离防护、滨河滨湖湿地、内面源污染防治等措施,开展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

  3.加强城市内河排水工程建设。加强对城市坑塘、湖泊、湿地等自然生态形态的保护和恢复,通过蓝线管控,禁止填湖造地、截弯取直、过度渠化硬化等侵占河湖、破坏水生态的行为。在城镇内河综合整治中,贯穿生态理念,因势利导改造渠化河道,恢复和保持河湖自然连通,构建城市良性水循环系统,保障城市排水出路。

  4.强化饮用水水源地安全达标建设。重点实施三亚市赤田水库、海口龙塘、万泉河红星水厂、昌化江东方玉雄饮用水源地、松涛水库水源地和5个国定贫困县市重点饮用水源地保护工程,明确保护区范围,实施安全警示、隔离防护、水源涵养和修复措施。依法清理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各类养殖户,对入河排污布局问题突出、威胁饮水安全或水质超标区域的排污口实施综合整治。

  5.加强水土保持工作。治理水土流失总面积600平方公里,其中预防区治理面积50平方公里,重点片区治理面积550平方公里,水土流失比例降至5%。结合美丽乡村建设、水生态修复,开展坡耕地治理、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减少水土流失引起的面源污染,提高土地生产力,美化人居环境。强化监督管理、提高监测水平、提升监管能力,逐步建立健全与我省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相适应的综合监管体系。

  1.重要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全国饮用水水源地保护 实施三亚赤田水库、海口龙塘等5个饮用水源地保护工程。

  国定贫困县饮用水水源地保护 开展5个国定贫困县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主要包括毛拉洞水库、三道镇及八村河石带饮用水源地、南溪河及南湾河饮用水水源、文澜江波莲饮用水水源、百花岭水库、五指山水库、七指岭河、太平水库。

  开展三大江河水生态文明建设及综合治理工程,流域上游重点开展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流域中下游重点实施防洪治涝综合整治。改建南渡江龙塘坝及万泉河加积坝,整治嘉积城区及国际医疗先行区河道,建设与加固堤防、沿河涵闸、泵站,整治排涝河道及滩槽,建设生态护坡和湿地公园、河道清淤疏浚及岸线规划等。

  实施琼西北“五河一库”水生态修复,对区内文澜江、珠碧江、北门江、春江、光村水及重要支流,松涛水库及南美河、南湾河等入库河流的实施水生态修复与整治,改建文澜江白仞滩滚水坝和白沙湿地,新建堤防、河道疏浚、生态护岸。

  加快实施海口三亚城市内河水生态修复及综合整治工程,共涉及36条城市内河。其中海口18条,海淀溪、美舍河、五源河、大同沟、龙昆沟、电力沟、龙珠沟、海甸沟、秀英沟、红城湖、东西湖、金牛湖、工业水库、东坡湖、丘海湖、鸭尾溪、白沙河、响水河;三亚18条,三亚东河(3段)、三亚西河(2段)、腊尾水库、鸭仔塘水库、藤桥西河、桃源河、冲会河、烧旗沟、白水溪、青梅港、大茅河、马岭沟、鸭仔塘溪、漳波河、盐灶溪。

  开展16市县28条城市内河水生态修复,包括陀岭小溪、太平小溪、营盘溪、保城东河、保城西河、中队小溪、太阳河一分渠、太阳河三分渠、文清河、文昌河、霞洞水库、港尾沟、罗带河、南丰溪、溪仔河、小溪、吉安河、文赞水库、东海河、保梅河、黄龙岭小溪、潭榄溪、白沙河、南茶河、塔洋河、双沟溪、文澜江县城段等,综合治理长约124公里。

  开展坡耕地治理和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全省新增水土流失面积治理600平方公里。完善监测点建设,健全水土保持综合监管体系。

  1.加强城市供水基础设施建设。推行以城带乡、中心城镇辐射和村庄连片供水等模式,优化城镇给水系统布局。依托骨干水源建设骨干水厂,延伸水厂配水管网至各毗邻镇,构建城镇和农村一体化供水管网体系。新(改、扩)建供水厂41座,新增供水规模116万立方米/天,新(改、扩)建管网工程2341公里。供水普及率达到城市98%、县城90%、乡镇85%,5A级景区、机场、车站等公共场所直饮水全覆盖。

  2.加快污水处理厂建设及污水管网建设。按照因地制宜、管网配套、建管并举的原则,加快建设城镇污水收集管网和污水处理厂。新(改、扩)建污水处理厂115座,其中新建污水处理厂(站)98座(含8座农场、林场污水厂),改、扩建污水处理厂(站)17座,全面建成百个特色小镇污水处理设施,逐步实现污水处理厂建制镇全覆盖。市、县平均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5%以上,乡镇以上污泥无害化处置率50%以上。

  3.非常规水源。新建海水淡化工程6个,规模2.8万立方米/天。新建市县大型集中雨水调蓄设施15个,调蓄能力107万立方米,在部分新建产业园区和高档住宅区建设雨水集蓄设施。新增污水再生利用设施11个,规模16万立方米/天,再生水利用率达到15%以上。

  4.城市排水防涝设施。结合城市发展规划,统筹市政建设、环境整治、生态保护与修复需要,综合确定城市河道防洪排涝标准,完善城市防洪排涝体系。推进城市排水防涝工程建设,完善地下综合管廊及排水管网、泵站等设计,着力解决城市内涝问题。

  1.城市供水基础设施建设新(改、扩)建供水厂41座,新增供水规模116万立方米/天,新(改、扩)建管网工程2341公里。

  新(改、扩)建设污水处理厂(站)115座,新增污水处理能力67万立方米/天,建设污水管网1722公里。实施城镇污泥处置项目15座,新增污泥处置能力696吨/天。开展排水监测能力建设,新建城市排水防涝工程37项。

  新建海水淡化工程6个,规模2.8万立方米/天。新建雨水调蓄设施15个,调蓄能力107万立方米。新增污水再生利用设施11个,规模16万立方米/天。

  继续实施92条城镇内河湖的综合治理(包括省政府城镇内河湖综合治理三年行动方案的64条),治理河道总长1003公里,湖泊面积18.3公顷。

  “十三五”时期是抓住机遇补短板、实现《海南省水网建设规划》中确定的“十三五”发展目标和布局的决胜阶段,将在扎实推进红岭灌区、南渡江引水、迈湾和天角潭水利枢纽4项“国务院172项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基础上,全面启动“补短板、强基础、惠民生、利长远”的9项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包括琼西北供水工程、昌化江水资源配置工程、保陵水库及陵水县水网工程、牛路岭灌区工程、迈湾灌区工程、三大江河(南渡江、万泉河和昌化江)水生态文明建设及综合治理工程、文昌市防洪防潮治涝工程、琼西北“五河一库”(文澜江、珠碧江、北门江、春江、光村水、松涛水库)水生态修复工程、海口三亚城市内河水生态修复及综合整治工程。

  1.红岭灌区工程。灌区为红岭水利枢纽工程的配套工程,涉及文昌、定安、琼海、屯昌、海口等5市县,设计灌溉面积145.48万亩,可满足屯昌县城(屯城镇)、文昌市城区(文城镇)、航天发射场等3个市县城区以及其它23个乡镇和农场的城乡生活和二三产用水。工程已于2015年2月开工,预计2018年10月完工。

  2.南渡江引水工程。开发任务以城镇生活工业供水和农业灌溉为主,兼改善五源河防洪排涝条件等综合效益。工程已于2015年10月开工。

  3.迈湾水利枢纽工程。开发任务以供水、防洪为主,兼顾发电,并为改善下游水生态环境和灌溉创造条件。工程规模为大(2)型水库,可研报告已报国家发改委评估,预计2017年开工建设。

  4.天角潭水利枢纽工程。开发任务以城乡供水、农业灌溉为主,兼顾发电。工程规模为大(2)型,水库总库容1.95亿立方米,兴利库容1.54亿立方米,配套灌区设计灌溉面积11.42万亩,可行性研究报告已报水利部,预计2017年开工建设。

  1.琼西北供水工程。工程位于海南省西北部,涉及儋州市、白沙县和昌江县。工程包括已建西灌区干渠改造,续建松涛西灌区乐园以下骨干渠系,扩建春江、珠碧江2座水库,新建利拉岭水库,建设9个灌溉分区的水库、塘坝、分干渠和田间灌排水系统,为海花岛、儋州滨海新区和海头镇提供水源,向灌区内20个乡镇供水。设计灌区面积约50万亩,工程年供水量约1亿立方米。

  2.昌化江水资源配置工程。包括昌化江引大济石及昌江县水系连通工程和乐亚水资源配置工程。

  昌化江引大济石及昌江县水系连通工程。工程位于海南省西南部,涉及东方市和昌江县。从大广坝水库引水补充石碌水库,年均引水量约1亿立方米,修建隧洞及渠道工程约25公里,联合石碌灌区及大广坝昌江分干,使昌江县灌溉面积扩大至30万亩左右。工程实施后,将盘活整个昌江县水资源,增加城乡供水量、提高供水保证率,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乐亚水资源配置工程。工程位于海南省南部,涉及乐东和三亚市。工程包括:(1)南巴河引水至长茅水库工程。新建引水调蓄工程,隧洞长约8.5公里。工程实施后,实现南巴河水源、长茅水库及其下游的响水水库、石门水库的水系连通,提高供水保证率。(2)保亭报导水库至三亚赤田水库应急补水工程。对报导水库现有放水涵及灌溉渠道进行修复重建,通过报导灌溉渠道从报导水库引水至赤田水库库区上游支流,以补水赤田水库,满足枯水期及特枯水年的用水需求。(3)大隆水库至中部水厂水系连通工程。建设23公里输水渠道(隧洞)从宁远河大隆水库引水至三亚中部水厂,同时沿途结瓜当地水库,并在供水管道预留口门给汤他水补水,实现宁远河与三亚河的连通。(4)昌化江引水至大隆水库工程。远期在昌化江上游向阳电站附近新建调蓄工程,引水线立方米/秒。工程主要解决乐东、三亚地区城乡供水及农业灌溉严重缺水问题。

  3.保陵水库及陵水县水网工程。工程位于海南省东南部,涉及陵水县和保亭县。近期构建陵水县区域水网工程,远期视保亭县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适时修建保陵水库。优先实施陵水河梯村坝及都总河都总坝加固改造工程,其次实施引乘济小工程,自乘坡河支流咬饭河引水口建设10.7公里输水渠道(隧洞),补水小妹水库上游河道。

  4.牛路岭灌区工程。工程位于海南省东南部,涉及万宁市和琼海市。主要供水至万宁市及琼海市万泉河以南地区。工程从牛路岭水库取水,分两条线路引水至万宁和琼海。万宁线从牛路岭水库引水,一支至万宁水库,另一支至军田水库。琼海线从牛路岭水库引水至南塘水库,再从南塘水库引水至加坦水库。工程包含输水隧洞,渡槽及明渠,线.迈湾灌区工程。工程位于海南省南渡江干流中下游两岸的山区与平原地带,在红岭灌区与松涛灌区之间,供水范围包含澄迈县、临高县、屯昌县部分耕地,设计灌溉面积45万亩,该地区是海南岛热带特色高效农业重要基地之一。工程以迈湾水利枢纽为水源,东干渠提灌至南方水库支渠,全长约42公里,渠首设计流量为16.4立方米/秒。西干渠自流至促进水库支渠,全长约41公里,西干渠渠首设计流量为14.5立方米/秒。同时利用松涛水库渠系,与南渡江引水工程联合调度,满足海口市“生产、生活、生态”用水问题。

  6.三大江河水生态文明建设及综合治理工程。工程解决南渡江、万泉河及昌化江三大流域干流及主要支流防洪、除涝、生态问题。针对三大江河,确定各流域干流及重要支流水文测站、主要控制性断面设计洪水成果,治导线,不同频率设计水面线;完善流域堤防工程体系,改造南渡江龙塘坝和万泉河加积坝,实现堤库结合、综合整治和联合共治,流域防洪能力显著提升;全面加强水源涵养和生态修复,强化河湖生态空间用途管制,大力推进重要生态保护区、水源涵养区、江河源头区生态保护。

  7.文昌市防洪防潮治涝工程。文昌市处于琼东北沿海平原,地形平坦且水系发达,受台风影响最大,加上沿河两岸城市建筑密集,遇稍大降雨时文昌江(文昌江干流、凌村河、文城河)、文教河等中小河流各个沟道尾闾阻水严重,加上潮水顶托,两岸村庄洪潮灾害频繁发生。通过河道疏浚、堤防整治、新建海堤及截洪沟、治理涝区、配套涵闸等措施,解决本地区洪涝潮危害。

  8.琼西北“五河一库”水生态修复工程。工程位于海南省西北部,涉及儋州市、临高县和白沙县。对区域内文澜江、珠碧江、北门江、春江、光村水及各河重要支流,松涛水库及入库河流实施河道综合治理与水生态修复。通过改建文澜江白仞滩滚水坝、新建堤防、河道疏浚、生态护岸护坡、建设绿色生态廊等措施,维护河流生态流量。对松涛水库等水源地开展隔离防护、面源污染整治、滨河滨湖湿地生态修复。对儋州市、白沙县、临高县以及洋浦经济开发区等重要城镇河段开展入河排污口布局优化和综合整治。开展沿海红树林保护和修复等。

  9.海口三亚城市内河水生态修复及综合整治工程。海口城市内河水生态修复及综合整治工程涉及秀英沟、龙昆沟、美舍河、鸭尾溪、五源河等18条城市内河。城区主要采取清淤疏浚、污水截流、护坡护岸、排污口整治、建设封闭隔护栏等措施,治理黑臭污染水体,达到水功能区水质标准,恢复内河水生态环境。三亚城市内河水生态修复及综合整治工程涉及三亚市区域内的三亚东河、三亚西河、藤桥西河、大茅水、冲会水等18条内河。主要采取生态护坡护岸、河道清淤疏浚、修复污染水体、采沙治理、建设东岸湿地、抱坡溪湿地等措施,解决城市内河黑臭水体污染问题,全面提升三亚市旅游品质。

  按照海南省水务发展“十三五”规划任务,根据已经批准和正在编制的“十三五”相关规划、重大工程前期工作、资金筹措及项目实施能力,拟定项目投资计划。经初步测算,“十三五”期间全口径水务投资规模为762亿元,水利和供排水投资分别为553亿元(不含“十二五”结转82亿元)、209亿元。

  “十三五”规划总投资中,重大水利工程占总投资的42.9%,水利面上项目占29.6%,水务项目占27.5%。

  “十三五”期间,水务全口径年度投资计划分别为110亿元、166亿元、169亿元、176亿元、141亿元。

  水利总投资约553亿元,以中央投资为主,地方财政配套,适当吸引社会资本方式筹措资金。各年度按15%、18%、20%、25%、22%进度安排,分别为83亿元、99亿元、111亿元、138亿元、122亿元。

  城乡供排水工程总投资约209亿元,按照市县及社会资本为主,省级财政适当补贴的原则解决项目建设资金问题。各年度按13%、32%、28%、18%、9%进度安排,分别为27亿元、67亿元、58亿元、38亿元、19亿元。

  1.管理网。强化红线管控,加大水利工程计量设施建设与管理,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强化水利工程的防洪与兴利调度,构建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的水灾害防御体系。全面建立“河长制”,强化河湖生态空间用途管控,推进重要生态保护区、水源涵养区、江河源头区生态保护。完善现有水务工程基础信息数据库,建立工程建设过程档案和质量监督档案。健全完善体制机制,推进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形成“智能调度水资源、科学管控水环境、量质双控保安全”的全过程全方位水资源管理网。

  2.信息网。推进互联网+防灾减灾二期建设。一是整合完善基础数据。在进一步整合水文数据基础上,开展遥感、人工调查和数据普查,建立标准化数据库,提高实时测报质量。二是开发调度决策模型。建设重点水库防洪调度模型,集成防洪预案,为会商决策提供依据。三是建设公共服务平台。建立移动端服务APP和微博、微信、二维码等信息发布平台,提高公众服务水平。

  打造“互联网+”智慧水务大数据平台。夯实水务工程数据库,完善水情自动监测,运用物联网技术,建设覆盖全岛的水务信息数据平台。整合防灾减灾、水资源调控、水土保持、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动态监测、城市水务等信息资源,通过云计算等大数据处理模式,建设“分模块、互衔接”的综合体系。推进与相关部门信息平台深度共享与融合,建立面向社会、行业、政府的服务系统。形成“实时感知水信息、多网互联固三防、全民共享水平台”的智慧水网。

  1.推进水价改革。大力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通过完善工程和计量设施、分配并确定水权指标、规范用水管理、精准补贴、节水奖励、合理调整水价等措施,推进农业水价改革。选择农田水利配套相对完善的昌江石碌灌区、三亚赤田灌区、海口南渡江灌区和东方市部分高效节水灌区开展改革试点,总结试点经验后在上述市县全面推开。

  全面推进城镇供水水价改革。全面实施城镇居民阶梯水价制度,研究建立海水淡化等非常规水资源利用的价格激励机制,健全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推进水资源税改革试点。

  完善排污许可管理及污水处理收费体制。修订《海南省城镇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将污水处理收费标准调整到能够补偿排水管网和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成本并合理盈利的水平,规范排污许可证的核发和管理。

  探索建立水权制度。按照国务院建立水权制度的要求和水利部《水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鼓励开展多种形式的水权交易,促进水资源的节约、保护和优化配置。

  2.深化水务工程建设和管理体制改革。推进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体制改革。明确界定项目责任主体,落实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推行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代建制,推动水务工程专业化、市场化、社会化建设管理。

  创新水务工程运行管护机制。按照不同性质和类型的水务工程,采取不同的运行管护模式。积极推进水务工程管养分离,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由专业化队伍承担工程维修养护和河湖管护,落实管护主体和经费,确保工程建成后的良性运行。

  优化水利工程调度运用方式。综合考虑上下游、干支流、左右岸,兼顾防洪和兴利,合理制定松涛、红岭、大广坝、戈枕等水源工程调度运用方案,不断提高调度的科学化、精细化和规范化水平,保障区域供水、防洪、生态安全。优化梯级水库的调度方式,进一步发挥水库“蓄丰补枯”的调蓄能力,促进流域水资源综合利用效益最大化。稳步实施水库汛限水位动态控制,完善优化洪水预报,提高预报精度,延长预见期。

  3.创新农田水利发展机制。全面贯彻落实《农田水利条例》,制定海南省农田水利条例实施方案,加强农田规划编制、落实各级政府责任,健全部门分工协作机制,完善考核评价制度,充分发挥政府在农田水利建设中的主导作用,鼓励和引导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等参与农田水利建设。明确田间渠系管护等农田水利投入机制、明晰工程产权,实行政府投入和社会投入相结合,建立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工程管理长效机制,用三年的时间实现“管理、巩固、提升”。

  4.建立水生态补偿机制。落实生态红线。按照《海南省总体规划》确定的生态红线要求,落实管控措施,实行动态监管,全力确保水环境质量底线和水资源利用上限,形成刚性约束,严控各类开发,消除红线区域被蚕食的潜在威胁。科学确定南渡江、万泉河、昌化江等38条生态廊道的生态流量,维持河湖基本生态用水需求。

  建立水生态补偿机制。以生态保护红线区为载体,统筹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和相关专项资金,探索多元化补偿资金来源。

  1.优化水务一体化体制机制。围绕涉水管理全过程,从规划、设计、建设、管理等各环节,制定较完善的管理机制,全面有效推进水务一体化综合管理。推进水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立政府调控、市场运作、企业开发机制,实现城乡防洪治涝、集中供水、排水治污、水环境治理一体化。

  2.加强河湖管理与保护。加强河湖水域空间用途管制。重点落实纳入生态红线的生态廊道空间用途管控,明确河湖利用和保护要求,严格分区管理。在《海南省总体规划》水务生态红线基础上,依托河长制,开展重点河流划界工作。

  全面推行河长制。加强水资源保护、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及执法监督,至2020年底,相关指标达到国家要求,有效遏制威胁河湖健康生命的非法行为,解决河湖管理保护突出问题,确保河湖水污染“可防、可控、可治”,基本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愿景和“美丽海南、绿色发展”目标。

  强化河湖管理执法。严禁建设项目非法侵占河湖水域、岸线,严格涉河项目审批制度,严格执行河道采砂许可制度,加强河道采砂管理。

  探索水资源水生态负面清单制度。结合海南生态红线的划定经验,开展水资源确权、水域及岸线生态空间划界确权试点工作,推进水资源水生态负面清单制度建设。

  3.强化水务建设市场监管。加强水务建设项目全过程质量管理,完善质量管理制度和质量标准体系,健全水务工程质量责任体系,严格水务建设质量工作考核,实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追究制。严格落实水务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执行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使用的制度。加快水务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建立红黑名单制度,完善水务建设市场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

  1.推进重点领域水务立法。着眼海南生态省建设和水务改革发展最为迫切的领域,统筹推进适合省情水情的涉水法规规章制度建设。

  2.构建高效的依法行政实施体系。依法履行行政职能,健全水务依法决策机制,建立健全水务工程建设领域的规章制度,加强市场监管,推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水务重大决策法定程序。

  3.加强水务依法行政。加强水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和人员培训,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重点打击河道非法采砂、违法占用水域等危害水生态环境保护的行为。

  4.持久开展水务法治宣传教育。全面推动涉水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开展水法治宣传教育,注重普法内容和形式创新,增强效果,为水务法制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1.加快基层水务行业能力建设。大力扶持和发展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探索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向农村经济组织、专业化合作社等多元方向发展。建立健全基层防汛抗旱、灌溉排水、农村供水等专业化服务组织,构建完善的基层水务专业化服务体系。全面推进基层水务综合执法,完善执法机制和队伍建设。

  2.大力实施和推进水务人才战略。为适应水务一体化管理的需要,全面深化人才培养、引进和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探索创新人才培养开发、评价发现、选拔任用、流动配置、激励保障机制。

  3.加强水务规划和基础工作。全面放开设计市场,加强与省内外设计单位的合作,共同参与“水网”建设前期工作,按照“开工一批、储备一批、论证一批”的要求,抓好项目储备。

  建设大数据存储及管理中心、大数据交换平台、智慧水务网,完善当前大数据基础信息平台建设,统一全省水利工程高程系统。2.水务基础工作

  水库、堤防、河道、渠道等站点建设,防洪抗旱物资、设施更新,水务工程设施设计、运行资料数据电子化,城市管网勘测,水资源等多种规划、水网规划,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界、灌溉试验站建设。

  结合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建设、生态红线管控及防洪减灾能力提升要求,加强水文站点、水雨情站点建设任务。依托水文站点,完善水土保持监测站点建设。

  水务人才培养、水务项目研究,建设水政监察支队队伍水政抗旱队伍、水政执法队伍等,以及执法设备设施。

  强化地方各级政府的水务工作责任,切实加强对水务工作的组织领导,把本地区水务发展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形成逐级落实推动的工作格局。地方各级发展改革、财政、水务等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落实立项审批、规划实施、资金配套等各项工作,推动落实好《规划》各项任务。

  《规划》所列项目,是“十三五”期间选择建设项目的控制范围,是审批、核准项目建设的前提条件。各地要认真履行建设程序,逐项扎实做好前期工作,妥善解决好工程建设中的生态环境保护、移民征地、跨区域水资源调度等问题。

  坚持集约节约原则,科学预测《规划》用地、用林规模。结合《海南省总体规划》,在总体规划、部门“十三五”规划、区域规划、专项规划中预留水务建设用地、用林指标。对于移民征地存在较多问题,经论证协调仍难以有效解决的项目,不予审批和建设。

  用足用好西部地区及贫困地区政策,统筹地方财政相关涉农资金,利用现有投融资平台,拓宽水务项目融资渠道,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水务工程建设和运营。建立健全收费补偿机制和政府补贴制度,继续加大财政奖补力度。

  全面加强水法制建设,研究出台《海南省节水管理办法》《海南省地下水管理办法》等水资源管理法规,编制并实施《海南省“河长制”实施方案》《海南省“十三五”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方案》。继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加快项目审批核准进度,明确标准,规范流程,强化监管,提高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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