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12日本局收到汕头市澄海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位于澄海区一八围的澄海区清源水质净化厂三期及澄海新区雨污分流改造建设(厂外)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及有关材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以及其他有关规定的要求,我局将该申请事项进行公示。
建设项目:汕头市澄海区清源水质净化厂三期及澄海新区雨污分流改造建设(厂外)
规模:1、市政道路雨污分流主管:新建排水管道总长约38.7km;管径范围DN200~DN1500;
2、对部分河段实施排渠生态清淤,清淤量约6.2万m³;对南龙虾须沟、北龙虾须沟及南排渠堤岸破损段进行生态修复,建设生态岸线km,一体化补水泵站1座,规模30000m3/d;
凡与以上申请事项之间有利益关系的,依照《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的规定,可在公示之日起十日内向本局提出申述。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