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支护产品、PE管等大宗物资招标采购项目招标人为青海省能源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物资供应分公司,招标资金来自其他,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支护产品、PE管等大宗物资招标采购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标段一:支护产品物资采购(煤矿用,包括:菱形网、铅丝网、树脂药卷、右旋锚杆、轧花网等);标段二:矿用PE管物资采购;标段三:矿用加固材料(煤矿加固煤岩体用聚氨酯材料)物资采购。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1.4.1为准。
3.4该项目共3(具体标段)个标段,标段编号为:E6001002。潜在投标人可对其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栏的《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数字证指南》。
4.2招标文件(如有所有本项目需要的编制参考资料)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获取方式:自2024年05月05日00:00时至2024年05月09日24:00时止,潜在投标人应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点击“我要投标”自行免费下载。
4.4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 “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5月28日 09时00分。
5.2由招标人(代理机构)在青海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开标室一(地址:西宁市西川南路53号)组织远程解密、远程在线开标。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3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远程开标的“不见面开标方式”依法组织开标活动。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前提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人解密等事项。投标人应查阅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远程异地开标操作手册》,熟练掌握远程投标、远程解密操作规范和方法。
5.4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应当拒收。
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上述递交、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的操作进行时间记录并可下载。